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

論事不過三

  古人有句老話:「事不過三。」起源、出處在哪呢?小子還真查考不到,但小子在課堂上看著這班孩子又一次欠交功課,腦海不其然浮現起這句話。

  人之所以為人,聖經早已清楚道出:人是神用塵土所造,承受神的生氣,成為有靈的活人,其他萬物並沒有這靈性。古哲亦有論及,孟子說過「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」,人與動物的分別在有否德性(仁義禮智)在心。套用在教育事工上看,這靈性(或德性)代表著人是有學習能力的,懂得汲取教訓,糾正前錯,從中成長。這是人和動物最不同的地方。

  在同一件事上,若要原諒別人,嘗試包容體諒,給予別人改錯的機會,為何是三次呢?若按中國傳統而言,這「三」當然可以是一個虛數,指「很多回」的意思。但在小子看來,這三回的設定,還真有點道理,深合人情,精通人的心理,確見智慧。

  當人首次接觸一種知識或技藝(以上兩項,皆包含行為上和思想上的)時,聽過教學或指引後,總需要一個思考的過程,讓意識和身體嘗試適應,所以犯錯是在所難免的。正如對一個足球初學者而言,要用「掃把腳」踢一腳貼地直線的傳球給對面的人,聽完教練解說一遍,再看完一回示範後,很少能即時傳出合要求的球,總會有些問題,或數球中只有一球合格。這是很正常的狀況,絕對能諒解。

  好的教師這時候便會根據學生第一回的情況,針對性地再解說,再細說。續上段之例,教練觀察學生的傳球,總是踢不出直線,便知道是未鎖緊腳腂,或踢球的受力點有誤,球便往歪走了。這時教練便會重點向學生說明問題,再給予學生空間練習。再次檢示,可能還會有做錯的時候,但正常應該是有進展的,只是未夠熟練而已,多一回體諒也合情理。

  過了這二階段,學生對所習項目應該已有所掌握,理論上應不會再犯錯。但我們很清楚一個事實:人不是機器。人總會有大意的時候,所以當第三次犯同一過錯的話,老師便應給予最後的機會,加上一聲提醒或警告,希望學生不會再因疏忽而犯錯。這一個原諒的空間,是源自對人性的認知。

  若經過三回的原諒後,那人依舊重覆犯同一過錯,便再沒藉口了。或有以下的可能性:一、無心改過,既然態度如此,自然不應再原諒你;二、學習能力低,若是此項,便可酌量多原諒幾回,但前提是,那人是有心改進的,以及誠心求你原諒。

  由此觀之,三回之設,實是深知人性。

有教無類的孔子,也有搖頭嘆說教不來的學生,
讀過《敬業與樂業》一文的同學應該很清楚。
(圖片來自維基百科)

  有效的教育建基於受教一方的態度,若有求學受教之心,資質魯鈍便不是問題;反之,若遇困不學,那怕你有多聰明,難題也不會有寸進釋疑之日。行為上的改進同理。作為教師,只要是見到學生有進程,總會生出一分寛容,但總不能因之將這種原諒視作理所當然。

  態度勝於一切。請盡量記著,「事不過三」,別容讓自己將包容你的那人的耐心和愛心消耗殆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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